个体户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取得的经营所得,个税按5%-35%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:用全年收入总额减掉成本、费用与损失,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套税率。征收分查账与核定两种,适用哪种由税务机关依法认定;平时按月或按季预缴,年终按规定期限汇算清缴。文中为一般口径,以最新税法与当地税务答复为准,本文不构成税务建议。
经营所得在税法上有明确范围,常见三类: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;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企业的所得;个人依法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的所得等。它与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各算各的,不并入综合所得、单独计税。
答:主要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,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来源于企业的所得,以及个人依法从事办学、医疗、咨询等有偿服务活动等情形的所得。具体与劳务报酬怎么区分,以是否办理登记与业务实质为准,由税务机关认定。
核心公式一句话: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−成本−费用−损失,然后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计算。级距与税率(按现行税法口径):
|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(示意) | 税率 |
|---|---|
| 不超过3万元的部分 | 5% |
| 超过3万元至9万元的部分 | 10% |
| 超过9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 | 20% |
| 超过3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| 30% |
| 超过50万元的部分 | 35% |
举个例子:某个体户全年收入80万元,可扣除成本费用损失60万元,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:税额=3万×5%+6万×10%+11万×20%=2.95万元(示意,级距如有调整以最新税法为准)。
答: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总额−成本−费用−损失,再按5%-35%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分段计算。例: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,税额=3万×5%+6万×10%+11万×20%=2.95万元。级距与扣除规定如有调整,以最新税法为准。
查账征收:账簿凭证健全、能准确核算收支的,按实际所得计税,多退少补,是税务机关鼓励的方向。核定征收:账簿不健全、难以查账的,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或定额征收,各地各行业核定率不同。别把核定当“省税通道”,核算健全后会被按规定转为查账征收。
答:查账征收要求账簿凭证健全,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实际所得计税;核定征收适用于账簿不健全、难以准确核算的情形,由税务机关按核定所得率或定额征税。适用哪种由税务机关依法确定,不是自行选择,以当地口径为准。
经营所得按年计算,但不是年底一次交:日常预缴按月或按季,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;年度结束再汇算清缴,现行口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,多退少补。申报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“经营所得”模块。
答:按月或按季预缴,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;年度汇算清缴现行口径为次年3月31日前办理,多退少补。申报期如有调整,以税务部门最新公告为准。
能扣的是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、有合法凭证的部分:进货成本、房租水电、雇工工资、设备折旧,及税法限定比例内的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等;业主本人的基本减除费用按税法标准扣,已有综合所得的不能重复扣。不能扣的:个税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罚金、与经营无关支出、超标准部分。凭证(发票、合同、工资表、流水)留好,账簿按规定一般保存10年备查。
答: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成本、费用、损失可扣除,如进货、房租水电、雇工工资、折旧及税法限定比例的支出;业主本人基本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扣(有综合所得的不重复扣)。与经营无关、罚款滞纳金与超标准部分不得扣除,凭合法凭证入账并按规定年限保存备查。
政策依据
*政策依据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 | 更新日期:2026-09-09 | 本文不构成税务建议,征收方式认定与申报细节请以当地税务机关答复为准。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