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社保缴费基数调整:各省上下限时间表
📅 2026-08-28 | ✍️ 仙人掌团队 | 📂 社保公积金指南
📌 核心要点
- 每年 6—8 月公布新基数,多数 7 月 1 日起执行;上下限 = 全省社平工资的 60%—300%
- 2026 年已公布:北京 7270/36348、上海 7546/37731、河北 4076/20382、福建 4579/22893(医保/工伤)
- 江苏 2026 年度暂按 2025 年度(4952/24762)执行;广东、浙江、四川以当地公布为准
- 基数上调 → 到手略减,但养老/医保个人账户同步增加;2027 年预计 6—8 月调整
每年 6—8 月,是各地集中公布新一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的窗口期。基数一调,你的到手工资和五险一金账户都会跟着变。本文梳理 2026 年主要省份已公布的基数上下限、调整机制,以及对到手工资的实际影响,并给出 2027 年调整预告。
一、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?怎么定?
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每月社保缴费的“底薪”:每月社保缴费 = 缴费基数 × 缴费比例。规则是:
- 个人缴费基数 = 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(含奖金、津贴等工资性收入)
- 工资低于下限 → 按下限缴;工资高于上限 → 按上限缴;介于之间 → 按实际工资缴
- 上下限 = 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 60%(下限)和 300%(上限)
所以基数每年变不变,取决于“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”涨不涨——只要社平工资上涨,上下限几乎必然上调。
二、调整时间表:什么时候公布、什么时候执行
- 公布时间:多数省份在每年 6—8 月公布新基数(2026 年北京 8 月 21 日、上海 8 月 18 日公布)
- 执行时间:多数从当年 7 月 1 日起执行,执行周期为当年 7 月至次年 6 月
- 补差:公布晚于 7 月的地区,7—8 月已按旧基数缴费,会产生差额。北京规定 2026 年 12 月底前补缴免滞纳金;上海要求 2026 年 9 月底前完成补缴
三、2026 年主要省份缴费基数上下限一览
| 地区 | 2026 年度下限(元/月) | 2026 年度上限(元/月) | 备注 |
| 北京 | 7270 | 36348 | 2026 年 7 月起执行,2025 年度为 7162/35811 |
| 上海 | 7546 | 37731 | 2026.7.1—2027.6.30,2025 年度社平工资 12577 元/月 |
| 河北 | 4076 | 20382 | 2026 年度 |
| 福建(医保/工伤) | 4579 | 22893 | 医保 7 月 1 日、工伤 8 月 1 日起执行 |
| 内蒙古(医保) | 6744 | 25290 | 按社平 8430 元的 80%/300% 确定 |
| 江苏 | 4952(暂按) | 24762(暂按) | 2026 年度上下限暂按 2025 年度执行,新标准公布后调基补差 |
| 广东/浙江/四川等 | 以当地人社厅公布为准 | 部分险种分市发布,全省统一基数未出前按上年度执行 |
⚠️ 上表数据来自各地人社、税务部门 2026 年 7—8 月公开信息,供参考。各省以当地人社厅/税务局正式通告为准,社保年度、险种范围不同,数值可能不一致。
四、基数上调,对到手工资有什么影响?
基数上调后,个人缴纳部分(养老 8%、医疗 2% 左右、失业 0.5% 等)随之增加,到手工资略减,但个人账户进账更多:
- 养老金:多缴部分全部进入个人账户,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更高;缴费指数提升也拉高基础养老金
- 医保: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增加,看病报销基数更高
- 公积金(如随基数调整):账户余额增加,是“存下来的钱”
以北京为例:下限从 2025 年的 7162 元上调到 7270 元,按养老个人 8% 计算,每月多缴 8.64 元——影响很小,但养老金账户对应增加。
五、灵活就业人员怎么选档?
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当地上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:
- 北京 2026 年:养老按 20% 费率,下限档每月缴 1454 元,上限档 7269.6 元;失业按 1%
- 上海 2026 年:按下限 7546 元计算,养老每月最低约缴 1509.2 元
- 经济紧张时优先保证不断缴——缴费年限对养老金的影响,远大于短期多缴少缴
六、2027 年调整预告
- 预计 2027 年 6—8 月公布,通常 2027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
- 调整幅度跟随全省社平工资增速,近年多在 1%—6% 区间(京沪 2026 年涨幅约 1.5%)
- 已经退休的人不受缴费基数调整影响;当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会单独重算补差
本文数据整理自各省人社厅、税务局及主流媒体报道(2026 年 8 月)。各省政策口径存在差异,请以当地官方通告为准。
*更新于 2026-08-28 | 数据来源:人社部/国家税务总局/国务院/人民法院报 | 计算仅供参考,以官方政策为准。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