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个税可以限额抵免:抵免限额按国内税法分国计算,当年抵不完的部分可结转以后5年。2026年案例:境外劳务20万元已缴税2.5万元,未超限额,抵免后补缴差额即可。
依据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七条,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,已在境外缴纳的个税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免。需申报的境外所得包括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):
注意:即使境外已免税或按税收协定免税,境外所得仍须如实申报,只是不重复征税。
抵免限额 = 境内境外合并计算的应纳税额 × 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÷ 全部应纳税所得额。限额按国家(地区)分别计算,同一国家内的综合所得、经营所得、分类所得先分别算限额再汇总,即"分国分项计算、分国不分项抵免"。
案例A(未超限额):王女士2026年境内工资收入30万元,另取得境外(美国)劳务报酬20万元,已在境外缴税2.5万元。
案例B(超限额结转):若王女士境外已缴税3.5万元,超过限额27,232元:
Q:境外已缴个税怎么申请抵免?
A: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,通过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填报境外所得及抵免明细,附境外完税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。
Q:境外已缴税款超过抵免限额怎么办?
A:超过限额的部分不能在当年抵免,但可以结转到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继续抵免,直至抵完为止。
Q:境外免税收入需要申报吗?
A:需要。即使境外已免税或按税收协定免税,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所得仍须在汇算时申报,只是不重复征税;未缴税部分按国内法补缴。
Q:税收协定能避免双重征税吗?
A:能。协定国居民可申请适用协定免税或低税率条款,需向税务机关开具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,抵免与协定优惠只能择一使用。
Q:分国分项抵免是什么意思?
A:抵免限额按境外国家(地区)分别计算,同一国家内综合所得、经营所得、分类所得分别算限额后汇总;一国一个限额,不能用他国已缴税款填补。
*更新于2026年8月 | 政策依据:《个人所得税法》第七条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、国税发〔1998〕126号;案例计算仅供参考。*
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,通过个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填报境外所得及抵免明细,附境外完税凭证原件及中文翻译件。
超过限额的部分不能在当年抵免,但可以结转到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继续抵免,直至抵完为止。
需要。即使境外已免税或按税收协定免税,居民个人取得的境外所得仍须在汇算时申报,只是不重复征税;未缴税部分按国内法补缴。
能。协定国居民可申请适用协定免税或低税率条款,需向税务机关开具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,抵免与协定优惠只能择一使用。
抵免限额按境外国家(地区)分别计算,同一国家内综合所得、经营所得、分类所得分别算限额后汇总;一国一个限额,不能用他国已缴税款填补。